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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统一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时间: 2014-09-25 00:00   来源:清新区太平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太府办201437

 

关于在全镇统一开展以灭蚊为重点

的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镇属部门:

    根据省爱卫会《关于进一步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粤爱卫〔20149号)和区政府办公室转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清新府办明电〔201451号)以及区爱卫办《关于在全区统一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精神,为防止和控制登革热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镇属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镇属部门要加强灭蚊防病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制订实施方案,通过层层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做到人人动手、全民参与,大力开展以整治环境卫生和清除积水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等有关单位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灭蚊和卫生防病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二、具体防蚊灭蚊措施

蚊虫防制,必须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消除蚊虫孳生条件,消除积水是关键,有效控制蚊虫孳生,适当辅以杀灭成蚊措施。

(一)环境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

1、整治污水沟、污水塘、废水塘和洼地积水。对辖内及周边的污水沟、污水塘、废水塘以及洼地积水,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填平、覆盖密封、清疏、养鱼等方法,杜绝蚊虫孳生。

2、改造和疏通排水系统。对可能造成积水孳生蚊虫的下水管道进行改造,将明渠和半明暗的下水道改为密闭式下水道,密封下水道沙井盖,在下水道进水口安装防蚊装置(如防蚊闸或存水弯管),防止蚊虫进入下水道产卵繁殖或从下水道飞出。

3、密封各种地下沟(井)。把所有供电、通讯、电视、自来水、煤气等地下管道、沟(井)改为密闭式,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蚊虫孳生。

4、清除各种积水。广泛发动本村(社区)、单位部门的干部职工翻盆倒罐,清除积水。做好家居环境清洁和环境卫生,定期清洁天台、阳台家居积水,家庭有贮存水要每5-7天清洗和更换一次。种植花卉盆景的存水每周定期换水,提倡改用湿沙种植万年青等水养植物或将花瓶口密封。废旧汽车轮胎、陶瓷卫生洁具及可积水的容器不露天堆放,防止积水生蚊。

5、做好群众家庭的防蚊灭蚊。可自行购买灭蚊灯、灭蚊拍、灭蚊药开展家庭灭蚊。在野外活动时可用驱避剂喷涂在皮肤上,预防蚊子叮咬。    

(二)加强孳生地管理,控制蚊幼虫。

1、建立孳生地管理制度。根据蚊虫在适宜条件下约每7-8天一个发育期的特点,落实层级负责制,建立蚊孳生地检查处理制度,对一切可能有蚊虫孳生的固定场所,要建立档案,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蚊虫孳生场所立即清除。

2、控制蚊幼虫孳生。对暂时未能彻底处理的各类型积水,可采用加盖密封、定期5-7天换水一次或放养鱼类、喷洒杀虫剂等方法控制蚊幼虫孳生。

3、化学杀虫剂杀灭幼虫。可用杀虫剂(如:倍硫磷、双硫磷、辛硫磷、马拉硫磷、杀螟松、敌百虫、巴沙等)杀灭蚊幼虫。化学杀虫剂灭蚊幼虫的施药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在蛹期前使用杀虫剂,按有效剂量浓度喷洒在孳生地水体,夏秋季每周检查处理一次;二是制成“缓释剂”,例如:采用残效期长的“倍硫磷”浸泡软木塞再加光油封盖,制成“倍硫磷缓释剂”,吊放在水流缓慢的下水道沉沙井、进水口的存水弯管和各种固定积水,能维持1-2个月杀灭蚊幼虫的作用。

4、生物制剂控制蚊幼虫。化学杀虫剂对鱼类有毒,可使用对鱼类无毒,灭蚊幼虫效果好的生物制剂(如苏云金杆菌、球形芽孢杆菌等)控制蚊幼虫。

    三、工作要求

()镇爱卫办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各村(社区)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村民住户、物业小区开展灭蚊工作。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镇属部门从925开始至11月底,每半月开展一次统一灭蚊行动,做到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不留死角。

()机关事业单位、镇属部门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及群众,对本单位、宿舍的蚊虫孳生场所进行全面清理,特别要加强积水清理,如有喷水池和假山流水一律采取放水处理或放养鱼等措施,并落实防蚊措施,降低蚊虫密度。

()镇城监中队负责加强我镇辖区范围的卫生保洁工作,清除各类卫生死角和积水;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建筑工地开展灭蚊工作;镇水利所负责组织疏通下水道,保持下水道畅通,减少蚊虫孳生繁殖。

()镇中心学校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地区的防蚊灭蚊工作和重点人群的联防联控,并通过中小学生带动家长开展居家防蚊灭蚊行动。

()镇工商所负责督促落实个体经营户开展防蚊灭蚊工作。特别注意花店、洗车店、废品回收站等。

()供电、通讯、电视、自来水、煤气等单位负责采取措施防止本系统的地下管道、沟(井)的蚊虫孳生。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贯彻落实灭蚊防病工作,设立专人督促检查下属单位。

()请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镇属部门将灭蚊工作开展情况于1010前书面报镇党政办,电子版发至镇党政办邮箱:(qxtpdzb@126.com)。联系人:吴金梅,电话:5770975

 

附件:1、登革热流行媒介应急控制技术方法

2、常见的登革热蚊媒孳生地种类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4

 

 

 

 

 

 

 

主题词:卫生   灭蚊   通知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924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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